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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来源:法大大 发布于:2023-02-14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并且在土地证记载面积与实际占用面积有偏差时,应以实际测量的占用面积为准,但是该测量数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该规定,土地使用税理应以测量的土地占用面积为准。

当有土地证时,以土地证确认的土地使用面积确定土地占用面积。当出现实际占用面积与土地证等权属证明中记载的不一致时,应进行测量以确认,而不能一味按照土地证的记载面积为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么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平方米计算,依据城市规模大、中、小分为四档: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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