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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期限法定标准)

来源:法大大 发布于:2022-06-2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最重要的护身符,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本文为大家讲解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期限法定标准。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

劳动合同按期限共分3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意思(试用期期限法定标准)

试用期期限法定标准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提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置。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责任

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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